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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6网因《葫芦兄弟》等动画作品侵权再成被告
相关专题: 企业动态  发布时间:2011-09-13
资讯导读:酷6网因《葫芦兄弟》等动画作品侵权再成被告

正义网北京9月13日电 (记者 杨斯 通讯员 窦京京) 频陷侵权门的“酷6网”近日再次被推上被告席。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状告酷溜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6网”)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多部知名度较高的动画作品,如《葫芦兄弟》、《黑猫警长》、《宝莲灯》等涉及该案。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认为“酷6网”在未经其允许且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在网站上传播其享有著作权的动画片,“酷6网”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和审查义务,主观上具有过错。为此,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起诉要求“酷6网”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3万余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链接:

中影诉酷6网侵权案

2008年,中国电影集团电影营销策划分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酷 6网,称酷6网在影片《赤壁(上)》公映初期,未经许可擅自在网上提供该影片的在线播放服务,构成侵权,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诉讼开支55万元。

酷6网称涉案影片系网友上传。中影对此认为酷6网对上传内容可以进行审查和选择,但却忽视审查义务,并以分享收益诱惑网友上传作品,属于共同侵权。

海淀法院认为,酷6网对上传内容是否侵权应进行相应的审查,在接到律师函并通知员工注意后,网站仍传播《赤壁》影片,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考虑到《赤壁》影片的投资规模和影响力大,视频传播在公映初期,法院据此一审判决酷6网赔偿中影集团5万元,并支付诉讼支出5000元。

华谊兄弟诉酷6网侵权

2010年2月1日,《北京商报》报道因在酷6网首页的搜索栏内输入“夜宴”、“鹿鼎记”进行搜索,可以搜索到涵盖电影《夜宴》和电视剧《鹿鼎记》全部内容的相关视频文件,视频文件简介信息包括截图、文件名称、上传网友、播放次数、时长和上传时间等。《夜宴》、《鹿鼎记》的出品方华谊兄弟股份有限公司以侵权为名将酷6网所属的酷6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院。

一审法院判定,酷6公司应立即停止侵权,从酷6网删除《夜宴》视频文件。考虑电影的制作成本和知名度、酷6公司的经营规模和侵权持续时间、证据保全公证之时的视频文件点播次数、酷6公司的主观过错以及其他侵权情节等因素后,酷6公司应赔偿华谊兄弟经济损失3万元。

酷6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表示自己并不具备调查上传作品是否构成侵权的能力和义务,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酷6公司应当承担对《夜宴》视频文件的审查义务,而且有能力审查其是否侵权,但酷6公司怠于履行审查义务,不属于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侵权的情况,所以酷6公司应向华谊兄弟承担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责任,最终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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